2026-09-18 新聞來源:中國電力報
賣電還要倒貼錢?
最近,“負電價” 話題時常衝上熱搜
一聽到電價變負數
不少網友好奇:電價負了,是不是意味著
居民可以免費用電、甚至用電還能賺錢?
答案是:並不會
這是大眾對負電價最大的誤區!
本文綜合《能源評論》雜誌推出的係列負電價內容,為大家係統拆解這一能源熱點。負電價看似離我們很近,實則和居民日常電費賬單隔著多層“防護屏障”,短期幾乎不會影響普通人的生活開支。但它也絕非毫無意義的行業現象,作為新能源轉型下的特殊市場信號,它的出現、演變和常態化,長遠來看終將潛移默化影響每個人的用電環境。
我們先從底層概念入手
搞懂到底什麼是負電價
再解答大家最關心的疑問
負電價到底和普通人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不會產生負電費?
它從何而來、國內外有何差異、未來走勢如何?
普通人又該如何理性看待?
到底什麼是負電價?
所謂負電價,特指電力現貨交易市場中,市場出清價格跌破零元,呈現發電企業需向電網或用電方付費以促成電力交易的極端狀態。
要理解這一現象,需要先了解電力現貨市場的一個概念——出清價格。
出清(Market Clearing)指電力現貨市場中,買賣雙方報價集中彙聚、供需相互匹配並形成統一成交價格的過程,該價格稱為出清電價。
在這個機製下,用電需求是剛性的,這個時刻用多少電基本固定,價格變了,用電量不會瞬間改變;而供給曲線向上傾斜,發電量越大,就要啟用報價更貴的機組。兩條線的交點,就是出清價格。
電力現貨市場有著精細化的時間顆粒度。我國多數現貨試點采用15分鍾結算周期,將全天切分為96個交易時點;澳大利亞則采用5分鍾周期,全天288個時點。
每個時點的價格由該時點供需關係決定:供大於求時價格下跌,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
當新能源出力遠超需求,而係統調節能力不足時,嚴重的供大於求會使出清價格跌破零元。此時,發電企業為了維持機組運轉,報出負電價。
從全天來看,價格曲線常呈“深V”形態:午間光伏大發時段,出清價可能跌入負區間;而早晚高峰時段,電價則會衝高。
我們可以從兩個維度看懂負電價:
第一,它是市場價格信號。負電價發生在現貨市場這一批發層麵,麵向發電企業等市場主體,屬於生產調度信號,是市場自我調節的表現。
第二,它屬於短時極端現象。往往是新能源大發、負荷驟降、電網調節能力不足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負電價和居民有關係嗎?
普通人能用電賺錢嗎?
弄懂負電價的基本定義後,很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來了:負電價到底和普通居民有關係嗎?居民能不能靠負電價實現用電賺錢?
負電價讓一些人心生期待:既然電價都負了,我們居民用電是不是能賺錢?
答案是:並不會。
負電價目前主要出現在電力批發市場,即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大用戶之間的交易環節。它反映的是特定時段(通常是中午光伏大發、淩晨風電滿發)電力供給嚴重過剩、消納困難的市場信號。但批發市場的價格波動,要經過多層“過濾”才能傳導至居民端。
第一層過濾來自市場機製設計。我國電力現貨市場以日前、實時交易為主,負電價往往隻持續幾個小時,且多出現在特定季節。批發均價經過月度、年度長協的平滑後,整體波動被大幅稀釋。
第二層過濾來自輸配電價。居民交納的電費並非單純的“電能量價格”,還包括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量電價等固定成本。這些費用與批發市場實時價格脫鉤,無論發電側電價是正是負,電網輸送和係統調節的成本始終存在。
第三層過濾來自零售端的政策約束。我國居民電價長期執行政府定價,漲幅和跌幅均受到嚴格限製,不存在跟隨現貨市場實時浮動的機製。即便在已開展電力現貨交易的省份,居民用戶也暫未直接參與市場,而是通過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電價按年度或月度統一結算。
因此,批發端的負電價很難穿透這三層過濾到達居民電表。終端電價通常仍為正值,居民不會“免費用電”,更不可能“用電賺錢”。
值得注意的是,長期以來,我國居民終端銷售電價名義絕對價格在全球處於偏低水平,在OECD經合組織成員國中排名靠後,約為OECD國家平均水平的40%。
那麼,負電價與居民完全無關嗎?也不盡然。長期來看,批發端的價格信號會間接影響新能源投資布局、儲能配置和電力係統成本,最終通過輸配電價或政策調整緩慢傳導。但對普通居民而言,與其盯著偶發的負電價,不如關注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在低穀時段多用電,才是當下實實在在的省錢之道。
負電價≠負電費
負電價不一定會產生負電費
既然居民無法享受負電價紅利,那參與現貨市場的工商業用戶,能不能拿到負電費?很多人把負電價和負電費混為一談,這裏需要厘清二者區別。
“發電企業倒貼錢賣電!”
“用電還能賺錢!”
……
近年來,“負電價”引發了不少人的好奇甚至誤解。
既然居民沒法靠負電價賺錢,那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工商業用戶,是否就能實現 “負電費”?
答案依舊是:大概率不能。
其實,負電價隻出現在電力現貨批發市場。那是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大用戶之間的批發交易。即使批發環節真的出現負電價,要產生負電費,還得連闖三關:
第一關,結構過濾。
終端電價=上網電價+輸配電價+係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因此,上網電價哪怕為負,後麵三項也都是實打實的正成本。一般來說,這四項加起來,終端電價依然為正。
第二關,時間過濾。
我國電力市場現貨價格每15分鍾一變,但你不是按點結算,而是按用電時段的加權平均價格交費。大多數情況下,個別負電價時段就像一升水裏的一滴檸檬汁,很難嚐出味道。
第三關,功能過濾。
分時價格的本質是給發電廠、儲能電站和大型工商業用戶的調度信號。它的意思是:這個時點電力供過於求,應減少發電、增加充電或用電!它並非麵向終端用戶的賬單。
負電價不一定產生負電費,但對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和售電公司來說是有意義的:工商業用戶可以趁低價安排生產,售電公司可以優化購電策略。
為什麼會產生負電價?
負電價的出現,不是單一因素導致,而是電力物理屬性、電源特性、市場博弈及係統約束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同時我國還存在專屬的本土特殊誘因。
根據專家分析,負電價的形成有六方麵原因:
電力具有不可存儲性。電力無法大規模儲存,發電與用電必須實時平衡。當供需出現失衡,沒有庫存來緩衝調節時,電價會產生劇烈波動,極端情況下形成負電價。
新能源邊際成本極低。從全球實踐來看,風電場、光伏電站建成後,發電邊際成本幾乎為零。為獲取並網消納機會,發電主體願意報出低價,甚至負價參與市場交易。
報價博弈的囚徒困境。各發電主體參與競價時,都寄希望於其他對手報出高價,自身爭取更多發電量,最終競相壓價,集體陷入負電價的博弈困局。
火電機組啟停成本高。火電機組頻繁啟停會造成設備損傷。在部分工況下,機組維持運行、承擔倒掛虧損的成本,會低於停機後再次啟動的成本。
場外收益托底新能源。新能源收益不隻來源於售電,還包含補貼、綠證等場外收益。即便售電電價為負,項目整體依舊有實現盈利的可能。
係統調節能力不足。儲能、需求響應、跨省交易等靈活性調節資源存在缺口。發電出力過剩時,富餘電力得不到及時消納,催生負電價現象。
我國負電價的特殊驅動因素:結合國內電力係統運行實際,除通用成因外,還有三點本土特殊誘因。
供暖期剛性運行約束。北方省份冬季供暖周期為4~6個月,熱電聯產機組需要優先保障供熱,發電出力下調空間被嚴重壓縮,供暖季負電價可能性大。
省間市場存在壁壘。當前省間電力交易的流暢度仍有提升空間。如果跨區輸電通道、交易機製進一步優化,一部分區域性過剩帶來的負電價就能夠通過跨省消納得到緩解。
市場建設的階段性特征。我國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體係、價格信號傳導機製尚不十分完善,會階段性放大負電價現象。後續,負電價將隨市場的成熟逐步改善。
負電價本質是部分時段電力供給過剩,但受物理條件、機組運行、市場規則多重約束,電源出力無法快速下調,最終由市場價格信號來消化富餘電力。伴隨靈活調節資源擴容、跨區域交易打通、電力市場機製持續完善,負電價現象也將得到合理疏導。
到底應該怎麼看負電價?
了解完負電價的定義、成因和國內特有條件,我們可以跳出片麵認知,從四個維度理性看待這一市場現象。
首先,負電價“信號”而非“警報”。負電價是反映係統運行狀態的價格信號。我們的目標不應是完全消除負電價,而是讀懂並用好它。主流媒體也認為,負電價標示出了靈活性資源的短板所在,短期可控偶發的負電價是正常市場信號,不會影響投資信心。
其次,要弄明白“批發”與“零售”的區別。終端電價由上網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構成。即便上網電價跌破零,終端費用仍大概率為正值,居民用電更受目錄電價保護,我國居民電價在全球處於較低水平。
再次,要搞清楚“托底”與“緩衝”。現貨交易電量占比一般在10%以內,負電價對整體收益的衝擊有限且可控。
最後,要弄明白“賬單”與“去向”。對容量電費、係統平衡費等分攤項目,主動公開計算方式、分攤主體與資金去向。總之,負電價不是需要恐慌的“警報”,而是能源轉型必須讀懂的“信號”。唯有理性認知、製度回應與透明溝通,才能將負電價從爭議焦點轉化為改革推力。
專家預測我國負電價走勢
專家指出,負電價現象正慢慢從個別省份擴散至多個省份,頻次和深度持續增加。
專家預測,從走勢看,負電價大概率將長期存在。
◆ 2024—2026年為頻發期;
◆ 2027—2030年,太陽能裝機首次超過煤電,風光合計裝機達總裝機50%,負電價可能階段性加劇;
◆ 2030年後進入緩和期,市場機製逐步成熟,靈活性資源補齊,頻度與深度回歸合理區間。
負電價最先出現在哪個國家?
負電價並不是我國電力市場獨有的現象,更不是首先出現在我國。它最早出現在國外,伴隨著新能源大規模並網逐步擴散到世界各地。
目前來看,負電價最早的記錄來自德國。2008年,德國EPEX電力交易所首次捕捉到負電價信號。此後,這一現象開始在全球主要電力市場陸續出現。
全球負電價發展時間線
◆ 2008年|德國首次出現負電價,開啟負電價的市場紀錄
◆ 2010年代|北歐、荷蘭、西班牙等歐洲多國相繼出現負電價
◆ 2012年後|澳大利亞NEM市場,負電價發生頻次越來越高
◆ 2019年|國內A省現貨市場,出現-40元/兆瓦時的負電價
◆ 2024年|西班牙、芬蘭等地,負電價持續時長成倍增長
◆ 2025年|中國B省出現最低價-0.004元/千瓦時的負電價
◆ 2026年|國內多省出現負電價,C省1月負電價占比達42.8%
世界各地負電價實際表現
芬蘭FI報價區(2023年11月)
極端供需失衡下,出現-500歐元/兆瓦時的極低電價。
南澳大利亞州(2024年)
午間負電價區間占比約63%。正午是負電價的高發窗口,光伏出力過剩特征十分明顯。
中國A省(2024年)
負電價時段占比14.21%,高發於春秋午間光伏大發、夜間風電出力高峰。
德國EPEX(2025年)
全年負電價574小時,占比6.5%,大多集中在周末、節假日中午光伏大發的時段。
中國B省(2025年4月)
日出清最高價1.5元/千瓦時,最低價-0.004元/千瓦時,日最大價差達到1.5元/千瓦時。
英國N2EX(2025年)
全年出現149小時負電價,集中在春夏光伏出力高峰期。
中國C省(2026年供暖季)
1月負電價占比42.83%,由熱電聯產運行剛性疊加風電大發共同造成。
中國D省(2026年春節期間)
2月18日,D省繼2025年11月後再次出現7小時負電價,最低到達-0.1119元/千瓦時。
回看全球發展曆程,負電價本質是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電力市場後的共性問題。
歐美國家較早經曆,我國隨著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也開始麵對這一市場現象。不同地區觸發負電價的場景各有差異:多由午間光伏過剩引發,我國北方還疊加供暖季機組運行的剛性約束。
為什麼國外好像不在意負電價?
了解全球多國負電價案例之後,很多人會產生疑問:同樣是負電價,為什麼國外市場看起來並不緊張?
當電力供大於求時,就會出現負電價,此時,發電側需要付費才能把電送出去。在我國,負電價容易被視作異常現象,但它在不少國家的電力市場已經較為常態化,各方並不特別在意。這背後有一整套市場基礎條件的支撐。
市場成熟,負電價已經成為常規價格信號。德國2008年首次出現負電價現象,至今已有十餘年曆史。2025年德國負電價累計時長575小時,社會生產生活依舊平穩運行。市場參與者已經將負電價看作電力過剩的信號,而非突發故障或異常。
具備完善的風險對衝工具。成熟電力市場擁有PPA電力購買協議、價格期權、金融輸電權等多元工具。市場主體可以提前對衝負電價帶來的經營風險,麵對負電價無須作出恐慌性應對。
配套製度完善約束與引導。全球多國通過製度設計緩釋負電價衝擊:
——德國實施“1小時規則”,補貼機組在負電價時段停止獲取補貼,約束過剩發電;
——澳大利亞通過儲能補貼,引導用戶在電力過剩時段增加用電;
——北歐依托水電資源,實現發電側靈活調節。
用戶端具備相應認知基礎。北歐大量用戶采用與批發電價掛鉤的浮動合約。負電價時段用戶可以獲得電費返還,激勵用戶在該時段增加用電負荷,社會大眾對電價大幅波動具備預期。
從全球電價上下限,也可以看出電力市場的容忍度。
對比全球主要電力市場的價格邊界可以發現:澳大利亞、美國得州、德國、英國市場電價允許波動區間很大,價格下限很低的市場,價格上限也設置得很高,這給了價格信號充分發揮作用的空間。而日本市場則基本不允許負電價出現。
我國試點市場電價波動區間相對狹窄,體現出電力市場化改革中優先保障係統穩定、循序漸進的設計思路。
綜上所述,國外電力市場雖然並不特別在意負電價,但其實並非是認可負電價本身,而是依靠成熟市場機製、金融工具、製度規則及用戶認知,構建了可以消化負電價的完整體係。在這些電力市場中,負電價僅僅被視作供需關係的客觀反饋。
來源:中國電力報微信公眾號綜合能源評論雜誌
記者:韓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