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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四川電改試點的看法與建議

2016-04-05新聞來源:四川水力發電網

李其道


3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新聞報道,繼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寧夏、雲南、貴州等省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後,今年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陝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省市也已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

現對四川電改試點提出一些看法與建議:

(一)簡要的史實

●上世紀70年代以來,四川省凡屬省及以下結合防洪、灌溉興建的水電站;市(州)及以下主要由地方、群眾舉辦和經營管理的水(火)電站及配套電網;為躉售國家電力由地方、群眾興建的輸變電工程等,統稱"地方電力"。地方電力的主體是中小水電,即農村水電。現時期,全國農村水電主要是指單站裝機5萬千瓦及以下的小水電站和配套電網。

●四川水能資源理論蘊藏量1.43億千瓦,可開發量1.03億千瓦,其中5萬千瓦及以下小水電資源可開發量2070萬千瓦。主要集中在盆周山區深丘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據統計,47.8%集中分布於甘孜、阿壩、涼山等三州,28.0%分布於雅安、樂山、綿陽三市,其餘24.2%分布於達州、巴中兩市等其他地區。

●截至2005年底,全省地方電力發電裝機達到680萬千瓦(其中水電631萬千瓦),年發電量256億千瓦時(其中水電239億千瓦時),占當年全省電力工業總量的1/3以上。全省181個縣(市、區)中,有170個縣開發了農村水電,有123個縣主要靠地方電力供電,占68%;全省近5000鄉(鎮),有3669個鄉(鎮)主要靠地方電力供電,占73%

●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國務院2002年《五號文件》精神,以及水利係統水電改革與發展思路,實施農村水電資產戰略性重組和農村電網改造,四川地方電力跨了三大步:一是組建省級水電產業集團公司;二是省級水電產業集團公司實施全省水利係統農村電網改造;三是經省政府審批建立了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公司,經營四川水利地電省級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代表職能。

在農村電網改造上,率先在全國實施了農網改造資金的"一省兩貸",為衝破電力壟斷體製的影響,推進全國農村水電事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截至2005年底,全國尚存的240餘個自供自管縣中,四川有113個,占47%

2005年,四川省有省級水電集團公司2戶,市(州)電力公司10戶,縣電力公司146戶,獨立發電企業80戶,以及數量眾多的鄉村小水電企業。絕大部分市(州)縣國有地電企業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樂山電力、明星電力(遂寧)、岷江水電(阿壩)、西昌電力(涼山)、愛眾水電(廣安)5戶市(州)企業股票發行上市。

●四川電力工業的發展,反映了國家電網地方電網並舉共存、協調發展的客觀實際。實踐表明,地方電力是電力工業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水利事業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對於四川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突出的問題

●四川113個自供自管縣公司已大多被代管,剩下的由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經營的控股、參股的自發自供縣公司隻有26個,加上3個尚未股改的縣公司,占比僅為23%25%。水利係統地方電力農網改造完成投資81億元,被國家電網普遍代管後,省水投集團67.5億元(占81億元的83%)的資產被懸空,債款地方償還,利益國家電網獨占,失去了地方稅源、財源和自主權,以及從未計價的地方水能資源。

●長期對地方電力實施 "網禁",人為限製地方電力建設220千伏電網,不僅導致地方配售電企業在資源開發與配置上出現"少了不夠、多了虧損"的嚴重局麵;更使大水電開發難以在當地留下應留下的"落地電源",始終由國家電網獨家購銷大中水電和消納餘電,丟棄發揮國家電網地方電網兩個積極性,四川水電棄水已由2014年近100億千瓦時增長到2015年近200億千瓦時。

●至今,四川小水電已開發820萬千瓦。按照川發改能源【2015340號文件要求,甘孜、阿壩、涼山三州"建成、在建、待建"的小水電已完成清理工作,正進行項目評估和項目回顧性環評,待發改委、環保廳審定後,已建成的小水電接入國家電網運行("隻發不供");占總量90%以上的在建、待建小水電動工、停工或撤除,尚不清楚。導致目前四川小水電裝機增量、總量說法不

●在現實的情況下,四川分散的小水電,難以在電改"放開兩頭"中,發揮電源與用戶對接作用。

(三)看法和建議

●按照325日全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四川實際,堅定地取消代管,將國家電網代管的小水電企業恢複為自發自供配售電企業;同時對代管的小水電企業的"農網改造債款地方償還"進行必要補償。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發展,輸電網和配電網的電壓等級分界應定為330千伏及以上和220千伏及以下。打破"網禁",取消對地方電力220千伏電網建設人為限製。留足"落地電源",減輕豐枯峰穀矛盾,推進在一定地域內調劑餘缺。再次展現國家電網地方電網並舉共存、協調發展,可以在電改"放開兩頭"中和消納餘電中,在國家電網的主導下發揮地方電網的應有作用。

●分散的小水電,依據自身條件可以組建小水電集團,形成具有一定實力的配售電企業;也可依據自身條件並本著自願,將小水電站入股省水電投資集團或其下屬公司,形成命運共同體。

●調度和交易市場有直接關係,但在一定時間內難以合二為一。但調度必須中立。中立不是獨立,不是要求調度與電網企業在技術和相應的管理上不保持緊密聯係,而是要求調度與電網企業脫離經濟利益關係,處於中立地位,保持公正公平公開地對待主網企業、並網企業、電源企業以及用電企業、單位和用戶,實行統一調度、分級管理,保障整個電力係統安全可靠穩定經濟運行。

●要在電力調度的配合支持下,建立電力交易市場,並組建由國家電網相對控股,地方電網為主參與的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並建立各有關方麵參加的管委會。

●以四川為代表,包括雲貴渝、兩湖兩廣、閩贛浙、陝西山西、吉林、安徽,青海、甘粛、新疆、內蒙古、西藏等全國一半以上的省(區市),都不能籠統地說"輸配分開改革試點不重要"。相信在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後期會實現"輸配分開"。

(作者是四川省地方電力企業管理協會顧問,《中國電業》(技術)專家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