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注
1、指標解釋
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即工業增長速度,是用來反映一定時期工業生產物量增減變動程度的指標。利用該指標,可以判斷短期工業經濟的運行走勢,判斷經濟的景氣程度,也是製定和調整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產品銷售率:是銷售產值和工業總產值的比率,用來反映工業產品的產銷銜接情況。
出口交貨值:是指工業企業交給外貿部門或自營(委托)出口(包括銷往香港、澳門、台灣),用外彙價格結算的產品價值,以及外商來樣、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等生產的產品價值。在計算出口交貨值時,要把外彙價格按交易時的彙率折成人民幣計算。
日均產品產量:是以當月公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產量除以該月日曆天數計算得到。
由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範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產品產量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統計範圍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
2、統計範圍
從2011年起,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起點標準由原來的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
3、調查方法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生產報表按月進行全麵調查(1月份數據免報)。
4、東、中、西部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
5、行業分類標準
2012年起,國家統計局執行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GB/T 4754-2011),原來的工業行業大類由39個調整為41個,具體請參見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環比數據修訂
根據季節調整模型自動修正結果,對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份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環比增速進行修訂。修訂結果及2014年9月份環比數據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