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 | 安洪光:構建統一電力市場新格局 激發高質量發展新活力
2025-07-14
新聞來源:《中國電力企業管理》 安洪光

我國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作出了一係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能源電力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深化能源管理體製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能源法》提出要“加快建立主體多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能源市場體係”,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能源轉型、優化電力資源配置的關鍵支撐。
隨著“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的縱深推進,新型電力係統正經曆從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
一是電力工業保持快速增長,可靠保障國民經濟發展。截至2025年4月底,全國全口徑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4.9億千瓦;全國電網實現互聯互通,跨省跨區輸電能力接近4億千瓦。
二是電力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至2025年4月底,全國新能源裝機容量達到15.3億千瓦,同比增長35.72%,占全國總裝機容量比重的43.97%,全麵超過火電裝機規模(14.55億千瓦)。全國新能源發電量5409.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3%,占全國總發電量比重的18%,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
三是未來我國電力需求仍將持續保持剛性增長。預計到2030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13萬億千瓦時以上。
四是新能源仍將呈現高速發展態勢,“十五五”期間全國年均新增風光發電裝機預計保持在2億千瓦以上。
隨著新能源的快速發展,能源電力結構、電力供需狀況、電力發展方式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通過優化資源配置、疏導轉型成本、激活創新活力,成為新型電力係統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支撐。
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啟動以來,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已由2015年的不足1萬億千瓦時增長至2024年的6.2萬億千瓦時,十年增長超過五倍,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由17%提升至63%,電力資源配置實現了從計劃主導向市場主導的轉型。全國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電量達1.4萬億千瓦時,較2015年增長十餘倍,有力促進了資源在全國範圍的優化配置和流動。全國新能源市場化交易電量近1萬億千瓦時,占全部新能源發電量的比重已達到55%。綠色電力消費持續增長,2024年,全國綠電交易總量達到234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38%,電力市場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具體體現為以下六個方麵。
一是“統一市場、協同運作”的電力市場交易體係基本建成。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省內市場、促進資源大範圍優化配置的省間市場、餘缺互濟的區域市場協同運作水平不斷提升,電力市場在保供應、穩價格、促消納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中長期交易機製不斷完善。省間、省內中長期交易常態化開市,中長期交易電量占市場電量比重達90%以上,充分發揮了保供穩價的基礎作用。中長期交易品種進一步豐富,交易靈活性顯著增強,有效提升與電力現貨市場的銜接水平。
三是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全麵提速。省間現貨市場和六家省級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開展整月結算試運行,19個省級現貨市場開展試運行。電力現貨市場發現時空價值、實時傳導供需信號的作用不斷凸顯。
四是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實現全國覆蓋。初步形成以調峰、調頻、備用等交易品種為主要內容的輔助服務市場。部分地區積極探索輔助服務市場與現貨市場協同運行,引導獨立儲能、虛擬電廠、負荷側用戶等新型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在完善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方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是綠電、綠證市場體係初步構建。綠電交易專章、綠證核發管理等政策文件相繼出台,交易機製不斷完善,綠證體現可再生能源環境價值的作用開始顯現。綠電、綠證市場交易規模增長迅速。自2017年首張綠證核發至2024年底,我國已累計核發綠證49.55億個;其中,2024年核發綠證47.34億個,占累計核發綠證的95%;2024年交易綠證4.46億個,占累計交易綠證的80%,超過40%的綠證隨綠電完成交易。綠電交易自2021年首次開市後,截至2024年底綠電累計交易電量已超過3000億千瓦時。新能源通過綠證綠電市場實現了環境價值,更好地滿足了企業綠色用能需求。
六是容量電價補償機製建立運行。2024年煤電容量電價機製正式實施,實現了電能量價值和容量價值的區分,助力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係統調節性電源並重轉型。
多元主體有序參與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持續激發電力市場內生動力
一是獨立規範運行的交易機構體係基本建立。目前,已經建立北京與廣州兩個區域交易機構和33個省級交易機構。各交易機構均已成立市場管理委,電力交易平台建設持續深化。
二是電力市場活躍程度進一步提高。全國經營主體數量突破80萬家,較2015年增長了近20倍。燃煤機組全部進入市場,今年年底新能源將全麵參與市場,部分燃氣、核電和水電參與市場;全部工商業用戶均已進入市場。售電公司達到4000餘家,超60萬家零售用戶通過零售市場購電。
三是用戶參與電力市場的形式不斷豐富。甘肅電力現貨市場中率先實踐了用戶“報量報價”交易方式,實現了發用雙方雙向互動的電力市場機製,其他省份也積極探索用戶靈活參與電力市場的多種方式。獨立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蓬勃發展,多元主體友好互動的新型商業模式不斷湧現。
電力價格形成機製不斷完善,市場決定價格作用顯著增強
一是競爭性環節價格有序放開。2021年,全麵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上網電價改革不斷深化,燃煤發電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主要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製初步建立。
二是電網輸配電價核定已實現全麵覆蓋。完成獨立輸配電價體係建設,已經完成三次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核定,實現了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和容需量電價,為市場化交易奠定了製度基礎,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
三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價格機製。2025年,136號文發布,開啟新能源上網電價改革,推動新能源全麵參與電力市場。在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製的支撐下,新能源與其他各類電源同台競價,充分發揮市場發現價格、平衡供需的作用,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頂層設計和規則體係不斷完善,有效保障電力市場高效運行
一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係基本完成,奠定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製度基礎。以《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為基礎、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三大基本規則為主幹,市場注冊、計量結算、信息披露等規則為支撐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規則體係基本建立,市場總體框架初步形成。
二是電力市場監管體係日趨完善,實現監管規則與監管手段的結合。《電力市場監管辦法》等重要管理文件完成製、修訂,電力市場監管規則不斷完善。持續開展綜合監管、專項監管,常態化開展行政手段幹預電力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等係列工作。進一步適應電力市場監管新形勢,探索開展過程監管、數字化監管、穿透式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監管效能不斷提升。
三是深入開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研究。編製發布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藍皮書》,提出了“三步走”發展戰略,明確了各層次電力市場的功能作用、構建了功能完備的市場體係、完善了市場運營機製,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議。
電力交易人才隊伍建設加速推進,培訓認證體係實現標準化貫通
“電力交易員”作為新職業正式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電力交易員國家職業標準》正式發布,職業培訓、認證、競賽體係不斷完善。2023年,中電聯成功舉辦首屆國家級電力交易員職業技能競賽,帶動了電力市場人才隊伍的成長;中電聯組織行業力量,編製並出版了人社部《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教材(電力交易員)》,填補了空白。今年五月中電聯在全國11個考點組織開展了全國電力交易員職業能力水平評價統一考試,標誌著電力交易人才職業化認證進入新階段。
電力市場統一標準體係係統化推進,技術規範支撐電力市場協同發展
2023年8月,國家能源局批複成立了能源行業電力市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目前正在組織開展編製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綠色電力等領域的7項行業標準,正式發布了4項綠色認證團體標準,今年正在申請一批新的行業標準,積極響應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對於相關標準的需求;中電聯也正在組織開展統一電力市場標準體係研究,構建了三級電力市場標準體係框架,為電力市場化改革行穩致遠提供技術支撐。
2025年,我國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迎來十周年這一重要裏程碑。曆經十年,我們麵臨的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也遇到諸多困難和挑戰。在黨和國家的堅強領導下,電力行業堅定信心,砥礪奮進,電力市場建設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成績。
隨著新型電力係統的建設,電力市場化改革也逐步進入深水區,電力市場建設也麵臨諸多挑戰。全國電力市場框架雖已初步構建,但各地在市場規則方麵差異較大,市場交易品種之間的銜接機製有待加強,市場幹預和壁壘尚存;新能源麵臨著發展、消納與價格的多重挑戰,綠色價值體現不足,綠證應用場景有待豐富;提升係統容量充裕和靈活調節的機製需要進一步創新。結合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談幾點認識。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在能源領域的實踐載體
7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研究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等問題。會議指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基本要求是“五統一、一開放”,即統一市場基礎製度、統一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政府行為尺度、統一市場監管執法、統一要素資源市場,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
經濟發展,電力先行。電力市場建設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根據黨和國家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要求,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應在近中期努力做到“五統一、一開放”。
一是電力市場基本規則統一。國家層麵基本規則體係全麵建立,各地電力市場運營規則要和國家基本規則保持一致,為規範各省電力市場建設運營、促進跨省跨區市場與省級市場協同融合奠定基礎。
二是電力市場基礎設施統一。全國範圍內實現各級各地市場的標準統一、互聯互通、協同運作,加強電力交易平台和相關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製度,實現經營主體一地注冊、全國共享。
三是交易環節和市場標準統一。促進電力交易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交易組織各環節統一、順暢,市場信息披露規範、及時。完善電力市場標準體係,電力市場各類名詞概念、定義、技術和數據標準總體一致。
四是市場監管體係公平統一。完善市場監管法規規章和標準體係,推動監管權責明確、統一尺度、統一標準。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評價體係,定期監測和評估市場建設運行情況。
五是全國要素和資源市場統一。做到四個全麵覆蓋,一是交易品種全麵覆蓋,包括電能量、容量、輔助服務以及綠電、綠證市場;二是經營主體全麵覆蓋,實現各類電源品種全麵入市,同台競爭,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比例逐步提高;三是交易周期全麵覆蓋,實現中長期年度、月度、月內交易全覆蓋,並與現貨交易無縫銜接;四是市場範圍全麵覆蓋,實現省級、區域和跨省跨區市場協同運作。
最後是“一開放”,就是市場公平開放,消除市場壁壘。實現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資源在全國範圍進行優化配置,防止不正當市場幹預行為。
統籌“安全、綠色、經濟”關係,著力構建適應新型電力係統需要的市場交易機製和價格體係
一是以市場化機製平衡“能源三角”,尋找最優解。建立基於電能價值和供需關係、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電力係統物理規律的科學完善的交易和價格體係。電能量價值體現電力實時供需關係與生產成本,容量價值保障係統長期供電充裕性,靈活性價值補償調節資源對係統穩定性的支撐作用,綠色價值反映可再生能源的環境效益。價格信號成為平衡安全成本、激勵低碳投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核心工具,通過價格機製實現各類價值的有效傳導。
二是發揮價格信號的引導作用,逐步建立激勵相容的市場機製。通過完善的市場機製,充分發揮市場價格信號對於電力發展、規劃、投資和消費的引導作用,激勵經營主體主動適應新型電力係統構建要求。通過激勵相容的市場機製,引導源網荷各類經營主體有序參與,支撐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升係統調節能力,通過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形成的價格信號來充分挖掘潛力。通過全麵市場化的價格實現對工商業用戶用電行為的引導;探索終端電價與價格消費指數等民生指標相關聯,激發用戶側靈活調節能力和節能降碳積極性。
能源轉型背景下提升安全保供能力,需要配套合理的容量保障機製
一是新能源持續高速發展,現貨市場建設全麵提速,容量保障機製重要性日益提高。隨著風電、光伏等波動性新能源裝機占比快速攀升,火電等傳統電源在新型電力係統的功能定位從“電量供應主體”轉向“靈活調節主體”,利用小時數下降明顯。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節奏明顯加快,年底要實現基本覆蓋,邊際出清的機製導致電能量價格難以覆蓋發電機組固定成本。需要通過容量補償機製、容量市場機製等方式形成穩定的容量成本回收渠道,激勵可靠容量資源投資建設,保障電力係統的長期充裕與安全穩定。
二是容量保障機製能夠將係統可靠性,轉化為可量化的價格信號,並作為電力規劃的重要依據。煤電容量電價政策執行一年多以來,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容量電價通過固定成本回收機製緩解了煤電企業因利用小時下降導致的經營壓力,推動煤電機組向“兜底調節”功能轉型,煤電機組保供積極性顯著提高,出力受阻現象大幅減少。下一步,需要完善容量電價機製,根據能源轉型進程和電力市場運行情況,及時優化調整固定成本回收比例,對電力現貨市場正式運行地區、連續結算試運行地區以及煤電利用小時數下降明顯地區,研究在2026年提高容量電價回收比例至100%的可行性。同時,在持續完善容量電價政策的基礎上開展容量市場研究,試點先行、分階段逐步開展。
合理體現新能源的綠色價值,是實現電力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條件
一是綠色價值的長期低估不利於新能源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目前,由於綠證全覆蓋引發的短期供給大量湧入,以及對綠證有效期為兩年的規定,導致綠證市場呈現嚴重供大於需的態勢,價格持續走低,2025年以來,綠證價格普遍在2.5元左右,折合度電僅2.5厘,綠證體現的環境價值不夠凸顯,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尚未充分體現。亟需研究綠色價值的科學核算方法,製定相應的政策,建立有效的市場機製,充分、合理地體現新能源的環境溢價。
二是研究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機製與綠電、綠證市場相結合的市場模式。隨著新能源全麵進入市場,需要配套必要的場內和場外政策,保障新能源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機製電價政策和差價合約模式是支撐新能源參與市場的重要機製,同時,要研究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機製與綠電、綠證市場相結合的市場模式。需要進一步落實用戶側主體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消納責任權重與考核傳導至終端用戶,提升經營主體綠色消費動力,體現可再生能源綠色價值的市場機製體係,落實全社會共同推動能源轉型的責任,實現能源消費革命。
完善跨省跨區市場,是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向縱深發展的關鍵任務
一是跨省跨區市場初現成效。跨省跨區市場是落實國家能源戰略、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實現能源資源在全國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的重要手段。目前跨省跨區綠電交易已實現常態化開展,跨電網經營區交易也實現了突破,通過跨省跨區市場實現了不同地區的時差互濟。
二是要明確沙戈荒大基地外送相關機製。大基地項目涉及投資主體眾多、投資規模巨大,為了保障國家能源戰略的有效落實、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價格機製設計上應該以“穩”為出發點,需要送受雙方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在價格機製、消納方案和執行期限等方麵建立穩定的預期,並通過多年期的政府授權中長期合約進行保障,促進大基地項目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是以支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基本建成為目標,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交易機製。實現中長期市場跨國網、南網、蒙西電網經營區常態化運行,省間現貨市場實現全國範圍資源優化配置,實現綠電資源在全國範圍交易溯源,實現交易平台互聯互通,實現市場經營主體“一地注冊、全國共享”。進一步擴大跨省跨區交易經營主體範圍,探索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用戶等開展省間直接交易,進一步豐富新型主體參與跨省跨區市場。適時推動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由單一製電量電價向兩部製電價過渡,探索建立跨省跨區輸電權機製。
2025年,既是“十四五”與“十五五”交彙的關鍵節點,又是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從“初步建成”向“全麵建成”的重要起點。回望電改10年,能夠深刻感受到電力市場化改革給整個電力係統帶來的深刻變化。下一步,電力行業應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體製改革和市場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中電聯作為行業協會,將進一步發揮電力市場專業智庫作用,成為政府和行業企業之間橋梁和紐帶,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添磚加瓦。有關建議和思考如下:
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離不開統一的市場基礎規則製度和技術標準體係,優化完善電力市場體製機製,統一電力市場“度量衡”,更好發揮市場功能作用。以基本規則為基礎,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製。推廣標準化交易品種與交易流程,加強電力市場交易管理,形成行業標準規範。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評價體係,探索構建第三方參與的評估機製,促進電力市場建設統一規範。
結合新型電力係統建設需求,進一步完善市場交易機製,實現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高效協同。探索構建用戶參與的雙邊現貨市場,形成響應供需的價格機製,優化現貨市場價格形成機製。研究完善容量補償機製,探索逐步由容量補償機製向多類型主體參與的容量市場機製過渡。以機製保障與市場價格引導營造穩定投資環境,鼓勵大型能源基地創新模式、分布式資源市場化運營。
在“十五五”電力發展中,電價政策與電力規劃的協同性將顯著增強,此次136號文發布後,將推動新能源產業從“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在此背景下,應做好電力市場與電力發展的統籌銜接,提升電力規劃對市場的適應性,將市場價格信號作為網源規劃的重要依據。做好電力市場與安全保供的統籌銜接,發揮中長期市場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壓艙石作用,通過價格信號激勵經營主體提供充裕的可靠容量和靈活調節容量資源,充分挖掘跨省跨區資源優化配置能力,通過跨省跨區交易實現電力安全保供。
中電聯秉持立足行業、服務企業、聯係政府、溝通社會的功能定位,充分發揮平台支撐作用。打造溝通協作平台,集行業智慧,凝發展共識,做好政府的參謀助手,為電力市場建設破題解難。服務改革發展,做好政策跟蹤與交易數據分析,搭建市場化改革交流平台。開展專項調研,聚焦新型電力係統電價機製、新能源參與市場等關鍵問題,為政府部門建言獻策。充分發揮中電聯第三方機構的作用,組織開展電力市場評估。推動標準建設,建立和完善電力市場標準體係建設,為統一電力市場做好底層技術支撐。促進人才培養,推進電力交易員新職業建設,開展培訓認證與競賽,提升行業人員市場化意識與專業素養,凝聚行業力量,共同為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和統一電力市場建設貢獻力量。
本文係《中國電力企業管理》獨家稿件,作者係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委委員、專職副理事長、電力市場分會會長。版權所有,如需轉載、使用或翻譯成其他語言,需經本刊同意並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