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製造謠言阻礙中國的水電開發,一直是國內外極端環保組織的一個目標。我國西南地區的特大幹旱發生之後,國內外的一些反水壩組織就開始編造謠言把幹旱的原因說成是水電開發過度造成的。瀾滄江下遊湄公河的泰國和其他國家的環境組織也配合宣傳說,至少幹旱部分的責任要歸咎到中國的水壩建設。有人聲稱中國在瀾滄江流域建造的一係列大壩加劇了正在湄公河流域發生的幹旱危機。
為了澄清事實、以正視聽,最近,正在泰國華欣出席湄公河委員會首屆峰會的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宋濤代表中國官方明確反駁說,這一說法既無科學依據,也與事實不符。他說:"湄公河委員會上月發布的新聞公告明確指出,瀾滄江-湄公河幹流水位下降是2009年雨季結束早、季風降雨量低和幹旱期間降雨量極低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其實,宋濤的表態不僅代表了中國政府的意見,而且同時也可以說是代表湄公河委員會的看法。2009年5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委托亞洲理工研究院的《東南亞淡水危機評估》關於湄公河水資源問題的研究報告中,曾明確的指出:根據湄公河管理委員會專家提供的數據測算,中國瀾滄江的水壩建成之後,將對湄公河的水量發生有利的變化。它能夠減少目前洪水季節進入湄公河洪水量的17%,而在旱季可以增加當前進入湄公河流量的40%。由此可見,湄委會的專家們也都承認,上遊建水壩對下遊水資源的積極調節作用。
宋濤還進一步強調說,瀾滄江出境處年均徑流量僅占湄公河年均徑流總量的13.5%,湄公河幹流水量有86.5%來自中國境外的各支流。至於中國在瀾滄江上的梯級水電開發,目前已建成的漫灣、大朝山和景洪三個電站的水庫麵積很小,蒸發水量可忽略不計,電站運行本身並不耗水。他說:"科學調查分析結果顯示,瀾滄江出境處水質良好,瀾滄江水電站調度未造成下遊水位大幅波動,沒有對下遊洄遊魚類造成阻隔影響。此外,有關水庫大壩通過科學調配,能有效實現削峰補枯的功能,為下遊防洪抗旱發揮積極作用。"
對於中國代表宋濤的講話中的水庫調節水資源,變水害為水利的特點,一般人都比較容易接受,但是,對於水庫形成後的蒸發和滲漏,會不會加劇河流下遊幹旱的說法,卻經常讓很多人感到迷惑。然而,實際上任何水庫的蒸發與滲漏,絕不會加劇某一條河流的幹旱。具體的理由我們分析如下:
首先,我們要知道蒸發和滲漏並不是水庫的專利,一條自然的河流隻要有水流存在,就會有蒸發和滲漏。不過我們一定要搞清楚,河流的蒸發和滲漏不僅不是什麼缺點,反而是河流最重要的生態功能之一。一般的情況下,我們也許感覺不到河流的蒸發和滲漏對周圍生態環境的重要作用,但是,當我們坐飛機經過非洲尼羅河的上空的時候,我們就能發現在黃色的荒漠上,有一條沿著尼羅河的綠帶。這一片綠色的生命區,就是尼羅河河流蒸發和滲漏的傑作。
根據基本的物理概念,我們知道河流蒸發和滲漏量的大小,一定會與河流的水量、深度(滲透壓力)以及水麵的(蒸發)麵積成正比。所以,一條河流的蒸發和滲漏量在每一年當中不同的季節裏,肯定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洪水期的河流蒸發和滲漏的量最大,枯水期的蒸發和滲漏最小。千百年來,世界上從來也沒有人對河流的蒸發和滲漏,提出任何的過批評異議。不過自從世界上出現了以反水壩為目標的極端環保組織,情況就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為了能尋找和製造反對水壩、水庫建設的理由,所以,蒸發和滲漏也成了水庫的罪狀之一。也許是由於他們長期、反複宣傳的結果,現在我們社會上的很多人似乎都已經習慣把水庫的蒸發和滲漏,當成了水庫的一種缺陷。
然而,實際上蒸發和滲漏這種自然現象,不僅不是什麼水庫的缺點,而且同樣是水庫重要生態環境功能。水庫的本質就是一種濕地,水庫濕地的生態環境功能,其實主要就是水庫蒸發和滲漏的作用體現。我國的二灘等很多水電站,建成之後讓當地的幹熱河穀變成了綠水青山,就都是水庫的蒸發和滲漏的功勞。這和尼羅河沿岸出現的生命綠洲,幾乎沒有任何區別。隻不過,由於我們的反水壩組織總是故意要把這些蒸發和滲漏的生態功能,與它必然的水量損失割裂開來。已達到讓人們反感水庫建設的目的。
實際上,不僅水庫的蒸發和滲漏絕不是什麼壞事,而且,如果仔細分析,我們就會發現水庫蒸發和滲漏的水量,根本就不應該減少枯水期的河水流量。因為,一條河流的洪水期的蒸發和滲漏量一定會大大高於枯水期的。不過,由於一條天然河流真正發洪水的時間非常短,所以,在洪水期產生的巨大蒸發和滲漏,並不會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而當我們通過建造水壩形成了水庫之後,我們就在某種程度上把河水洪水期的水量固定下來了。因此,水庫蒸發與滲漏的本質,實際上就是把一條河流的洪水期的大量蒸發和滲漏的狀態,從一個短暫的洪水期,延續到了水庫的整個儲水期。不過,一旦當我們水庫的水位下降到了原來天然河流枯水期的正常水位的時候,我們的水庫的蒸發與滲漏,實際上也回到了河流的自然狀態。
由此來看,水庫的蒸發和滲漏,並不是建造水庫本身造成的。而是在河流在洪水期的水量增大後的一種必然結果。如果你要想保存住洪水期的洪水水量,你就必須要同時接受洪水期的蒸發和滲漏損耗。因此,當水庫裏的水量多於我們河流的枯水期流量,水庫的蒸發和滲漏,當然要大於自然狀態下的河流。不過,當水庫裏的水量等於或者小於河流枯水期的流量,水庫的蒸發和滲漏量,也就一定會等於或者小於自然河流的蒸發和滲漏了。
由此可見,我們水庫裏產生的的蒸發和滲漏,根本就不應該會影響到枯水期的自然河流的水流量。水庫的蒸發和滲漏所能真正影響的,僅僅是我們水庫保存洪水的效率。一個水庫的蒸發和滲漏量越大,隻能說這個水庫的保存洪水的效率不高,或者說存水的效率損失比較大。
根據這一分析,回到我們要討論的瀾滄江-湄公河問題上來看。我們不難看出來:如果我們沒有在瀾滄江上建設任何水壩、水庫,那麼我們確實可以增加下遊湄公河的水流量,不過,所能增加的隻能是洪水期的流量。更明確的說,隻能加劇下遊湄公河的洪水災害。當我們建設水壩、水庫、水電站之後,隻要我們沒有直接從水庫中引水、調水(水力發電本身又不會消耗水),那麼無論水庫發生了多麼大的蒸發和滲漏,都是我們的所建設的水庫保存水的效率高低的問題,而絕不可能減少下遊湄公河在枯水期的自然水量。因此,認為我國瀾滄江的水壩建設,加劇了湄公河的幹旱,絕對是一種違背科學的錯誤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