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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發布2009年度電價執行報告

2010-09-13     新聞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

 
來源: 作者:任春 日期:10.09.13

  本網訊 記者 任春 報道 9月10日,國家電監會發布《2009年度電價執行及電費結算監管報告》,首次將電價執行監管情況及電費結算監管情況聯合發布。《報告》顯示,2009年,電價執行總體規範,廠網電費結算形勢較好,部分地區、少數企業仍然存在違反國家電價、電費結算政策的行為。

  從電價水平看,2009年標杆上網電價有升有降,總體水平不變,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了2.81分。從實際執行情況看,2009年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為382.16元/千千瓦時,比2008年增長6.06%。電網企業平均銷售電價為530.72元/千千瓦時,比2008年增長1.46%,平均購電價為382.59元/千千瓦時,比2008年增長4.81%,平均輸配電價為150.56元/千千瓦時,比2008年下降4.75%。隨銷售電價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全國平均水平為26.83元/千千瓦時。2009年,全國39家省級以上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費結算率為99.98%。

  《報告》顯示,國家有關電價政策執行情況較好。2009年,全國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42.36億元,應支付可再生能源補貼47.33億元,其中發電項目補貼45.58億元,接網工程項目補貼1.71億元,獨立電力係統補貼442萬元。2009年,全國執行脫硫加價電量18056.35億千瓦時,比2008年增加5073.52億千瓦時,增長39.08%。電網企業支付脫硫加價費用274.32億元,比2008年增加76.74億元,增長38.84%。

  《報告》顯示,2009年全國有1686家高耗能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比2008年減少83家。全國征收差別電價的電量為42.69億千瓦時,比2008年減少31.09億千瓦時;共收取差別電價加價電費4.12億元,比2008年減少2.34億元。

  《報告》披露了2009年電價執行和電費結算中存在的問題。部分省(區)自行出台優惠電價政策,助長了高耗能企業盲目發展,增加了電網、發電企業的經營負擔。個別電力企業未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存在降低銷售電價及未嚴格執行分類電價的行為。脫硫電價難以彌補脫硫成本,脫硫設施投運監控與電價結算監管有待進一步加強。執行差別電價企業名單更新緩慢,一些限製類或淘汰類的高耗能企業未按規定執行差別電價。跨地區電能交易透明度不高,上網(送電)價格偏低,過網費用偏高,存在違反國家有關電價政策的行為。上網側實行峰穀分時電價的做法普遍降低了上網電價,發電企業反映強烈。由於一些省財政部門遲遲未能明確差別電價收入收繳方式和使用辦法,造成差別電價收入及其產生的利息無法及時上繳入庫。部分電力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結算上網電費,電費結算時間滯後。部分電網企業承兌彙票轉付比例過高,使用承兌彙票支付各發電企業購電費的比例不一致,電費結算有失公平。部分地區爭議電費和陳欠電費仍然沒有解決。

  針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電監會已經要求各電力企業認真糾正,及時進行整改,並於2010年10月底前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