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羅河水資源之爭的由來
2010-05-24
新聞來源:新華網
尼羅河是上源的白、青兩條尼羅河在蘇丹首都喀土穆彙合後的正式稱謂。尼羅河全長6670公裏,流經坦桑尼亞、肯尼亞、烏幹達、布隆迪、盧旺達、剛果(金)、埃塞俄比亞、厄立特裏亞、蘇丹和埃及等10個國家,最後注入地中海。
尼羅河流域麵積達290萬平方公裏,是沿岸各國人民生產和生活的寶貴水源,哺育著大約2.5億人口。近年來,隨著尼羅河流域國家的人口增長和工農業發展,各國對水的需求與日俱增。而目前分配尼羅河水的依據仍然是幾十年前的協議。1929年,在當時英國殖民者的提議下,9個尼羅河流域國家達成一項賦予埃及和蘇丹對尼羅河水擁有優先使用權的協議,埃塞俄比亞沒有加入這項協議。1959年,尼羅河流域國家對協議進行了部分修改,埃及每年享有555億立方米的尼羅河水,而蘇丹的份額為185億立方米,其他國家認為協議不公。曾被稱為非洲“水塔”的埃塞俄比亞扼守著青尼羅河的源頭,每年從埃塞境內注入尼羅河的水量占尼羅河總水量的86%,因此埃塞要求每年至少分得120億立方米的河水。而埃及和蘇丹不同意埃塞從上遊截留河水,認為這將影響下遊的生存。由於嚴重缺水,埃及前總統薩達特曾經說過:“埃及將對任何可能危及青尼羅河水流的行動作出強硬反應,哪怕訴諸戰爭。”
得益於地理位置、經濟實力以及技術和人力優勢,埃及在尼羅河上完成了許多大型水利工程,如舉世聞名的阿斯旺水壩和由此形成的納賽爾水庫。蘇丹也在尼羅河上修建了森納爾、卡欣吉爾拉等一係列水壩,為本國儲備水源。而其他一些尼羅河流域國家對尼羅河的開發與使用相對較少或幾乎為零。因此,肯尼亞和坦桑尼亞均已出台開發白尼羅河源頭維多利亞湖水用於灌溉的計劃,布隆迪、坦桑尼亞和烏幹達也開始聯手開發卡格臘河和維多利亞湖的水源。埃塞俄比亞則認為埃及違反協議,超量取用尼羅河水,也已在其境內的尼羅河上遊河段築壩蓄水,以增加自身的擁水量。因此,長期以來沿河國家在如何合理分配和利用尼羅河水資源的問題上爭論不休。 新華網內羅畢3月19日電記者馮立冬王豐豐